公司新闻 | 你的位置:首页|公司新闻 |
春节将近 须切实保障消防车等急救车辆优先通过 |
发布时间:2013/1/15 14:34:14 查看次数:2118 |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确保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而前段时间国内各大媒体不断报道的关于紧急救援车辆被社会车辆占道的事件,使得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电子监控、路面巡查、临检等措施加强管理,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以及不按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予以记分。各种安全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救护车、消防车以及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任务时,在道路上有优先通行权,社会车辆应当避让。但在实践中如何避让,对不避让行为如何处罚等问题上,相关规定并不明确。 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应急联动单位和救急的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形式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的求助,要树立“救急就是警情”的意识,第一时间接警,主动采取提供就近交通状况、信号灯调控、分流等措施积极协助。公安部通知指出,消防车在必要时,要调动现场执勤民警疏导其他社会车辆避让。对情况特别紧急的,可派出警车开道引导急救车辆行驶。 |
上一条信息:
潍柴动力荣登“内燃机及配件制造”排行榜首
下一条信息: 一不小心 的士钻进了垃圾车底-幸好没有人受伤 |